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25-11-08
近日,学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举行。学校党委副书记、院长章恩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霞共同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章恩友表示,此次签约是双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战略要求的具体行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作为与学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首家高级法院,为司法警务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实践平台,双方前期合作基础坚实。未来,学校将充分发挥在教育、科研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自治区高院在构建常态化实习机制、协同开展理论攻坚、建立双向交流平台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共同探索院校合作新模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新疆建设贡献力量。
刘霞表示,此次合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新疆法院深化院校合作的有益尝试。今后,自治区高院将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深化人才培养合作,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完善学生实习、干警培训等机制。加强司法警务理论研究,围绕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务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人员双向交流,互派骨干挂职锻炼,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通过签署协议,学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将在学生实习实践、干警培训、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司法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付少军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川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