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52号)要求,积极推进学院分类招生考试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各项要求,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2026年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免试条件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自治区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相关专业免试录取(考生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
符合相关专业免试录取条件考生须在2026年3月1日前,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相关证书原件电子版、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获奖真实),所有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考生号+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免试申请”,发至邮箱nszyzjc@163.com。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凡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免试资格的,一律按作弊论处,取消高职单招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取消其2026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联系人:刘老师(0471-5275666)。
三、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本次填报志愿时间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
根据第一次网报志愿情况,学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届时将在学院官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考方式
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单独考试招生规定和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则报考无效。
(三)缴费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价费函〔2020〕184号)文件要求,考生于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登录学院网站(https://www.imvcc.edu.cn)缴纳考试费200元,考生主动放弃考试,不予退款,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成功缴费,请致电:0471-5275666。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于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1日登录学院网站(https://www.imvcc.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成功打印准考证,请致电:0471-5275666)。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
各盟市考点:具体考点将在考试前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毕业学校所在地就近分配,考生按准考证注明的考试地点前往考点考试)。
四、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
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
(二)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普通类考生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招生类考生为“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1.报考对口招生类以外类别的考生
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成绩均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仅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值200分(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成绩折算),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200分,总分值为400分。
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但成绩不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区外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及没有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分值200分(试卷分历史类和物理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各科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200分,总分值为400分。
2.报考对口招生科类的考生
试题内容由文化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基础测试分值200分(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200分(按照报考科类分类命题考核),总分值为400分。
五、录取
(一)按照“分数清”录取,即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二)当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对于物理/历史A类,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于物理/历史类B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于对口招生类,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6年3月2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于2026年4月1日前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通知书与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四)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五)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一致。
(六)考生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高考报名和学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凡高考报名及申请免考资格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申请材料的,均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凡在我院高职单招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自治区教育厅取消其2026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并统一进行电子注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组织保障
(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学院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处协同完成单独考试招生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三)在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
联系电话:0471—5275666、5279966、5279864
联 系 人:刘老师
学院网址:https://www.imvcc.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471-5279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