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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9-12-20
12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在福建会堂隆重召开福建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授牌仪式暨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培训会,我校作为福建省高校代表,获颁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铜牌及证书,再获一“国字号”荣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旨在全国创建、遴选一批能源管理科学、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
 
 
 
  
 
为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推动学校节能事业发展,服务学校内涵建设。2017年6月,学校组织申报国家级节约型公共示范单位,自申报工作开展以来,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校领导牵头组建三明学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申报创建工作事宜,深入制订实施《三明学院“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配套专项创建经费,并以后勤处为牵头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织落实创建方案。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期间,学校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及标准,结合学校的实际,扎实推进校园节能降耗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校园节能改造,实施了包括校园节能监管平台2.0建设、智能水电表具改造、校园光伏电站建设、校园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立体绿化等一批共计13项校园节能技改项目,有效提升校园能耗监管及合理用能水平,学校能源消费节约率达到5.72%,节能降耗效果明显;二是建立健全校园节能降耗管理制度,编制、修订涵盖了校园能源利用、耗能管理、水电管理、车辆管理等在内的一批管理制度,为校园节能降耗提供了有效地制度保障和管理措施,强化制度约束;三是突出校园节能宣传教育,组织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一系列校园大型节能主题宣传活动,主动引导广大师生的树立节能环保意识,积极参与节约型校园建设,营造校园节能氛围;四是重视学校节能管理队伍建设,选派节能管理人员参加工信部、国家节能中心、全国高校后勤协会、清华大学等相关单位组织的节能培训,并邀请业内知名专家来校组织节能培训、讲座及现场指导等,促进学校节能管理队伍水平提升,为校园节能降耗提供了智力支持。
 
 
 
  
 
此次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评价内容涵盖学校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能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附加评价等八个方面78项评价指标。我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创建评价标准,逐条细化、规范相关创建申报材料的收集工作,并组织专人逐项整理完善申报材料,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我校创建支撑材料先后以高分通过了三明市政府、福建省政府及国家部委的评价验收。
 
 
  
 
2019年2月,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在全省65家参与创建单位中,我校以总分105.5分(福建省第一名)的佳绩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成为福建省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的典范。
 
 
 
  
 
下一步,学校将以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契机,加大在校园节能技改、能耗数据分析、节能宣传教育及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工作力度,努力降低校园能源消费,深入构建节约、绿色、低碳、生态型校园,积极响应“绿色校园”建设号召,践行绿色教育发展理念,建设节约型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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