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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召开学院年终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工作推进会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9-01-21
为促进“双一流”建设,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1月18日,《陕西师范大学学院综合管理与发展津贴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推进会在长安校区校务楼举行。此前,该办法的修订工作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学校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工作小组组长马博虎主持。副校长杨祖培、党怀兴、李磊、董治宝出席会议。
 
马博虎介绍了《实施办法》自2014年修订以来运行的基本情况,指出随着学校事业的发展,该办法需要进行调整修订,以更好体现激励导向,对标学科评估要求,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孔祥利介绍了《实施办法》修订的背景与拟推进的工作内容,对修订方案中的7条修订原则进行了解读,对修订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与时间结点进行了说明。
 
财务处刘继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徐峰、人事处樊婧、研究生院王明道、教务处许广玺、科学技术处吴晓军、社会科学处马瑞映、学科建设处姚若侠、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雒朝梁、国有资产与管理处胡波、学科建设处闫文杰、教务处李贵安依次发言,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修订方案中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与难点、需要统筹考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表示将根据学校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杨祖培指出,修订工作应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适度增加标志性成果权重,处理好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常量与增量的关系等。党怀兴指出,应在现有较多关注本科生人才培养的基础上同样关注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突出激励导向,激发学院办学活力。李磊指出,要厘清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将科研业绩绩效与学院年终绩效统筹考虑,同时兼顾不同学院之间的学科差异。董治宝指出,应对学院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关注和回应,认真研究投入产出绩效指标,在原有指标体系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
 
马博虎总结指出,《实施办法》的修订关系着学校的发展与教师的切身利益,要以问题为导向,统筹考虑,周密测算,精心设计;发展规划办作为牵头单位,会后应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就指标体系的调整进行深入研讨;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对标“双一流”建设的指标体系,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将相关问题想通想透,提出各项建议性指标及其权重。他强调,修订工作要站在学校发展的高度,对接“双一流”建设,统筹考虑学院综合管理与发展的关系,既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更要突出绩效激励的导向性,积极推进,确保修订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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