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客服电话:010-51664315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单独招生 > 单招政策 > 正文

2023年四川高职单招考试通告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3-03-17

  我省今年高职单招考试将于3月25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生要安全赴考、诚信应考,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意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二、考生应通过所报考院校官方渠道,及时了解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三、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四、申请免试录取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交免试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五、在院校预录取公示期间,考生若自愿放弃录取,须按院校要求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未按规定申请的考生,责任自负。

  六、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网站备案号: 京ICP备09079197号-18       

中国招生考试网公安备案号:11011102000803

中国招生考试网合作咨询电话: 邮箱:779069471#qq.com(请将#换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