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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号

13818

层次

高职

性质

公办

类型

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ZQY.cn

考生咨询电话

0851-5402845

办学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 286 号(东校区)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村路 10 号(西校区)

  录取规则:

  一、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在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

  三、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有我院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录满,则依次录取第二、三志愿或调剂录取志愿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按自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根据生源情况,文理科计划可作调整。我院认同各省区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成绩。

  六、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按规定收取的其他杂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 4800 元 / 年 ;经济管理类、工科类 2800 元 / 年;住宿费 300 元 / 年(公寓 750 元 / 年),书本费按实收取。

  八、学院设有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补助金,协助解决助学贷款。

电话: 0851 — 5402845、 陈老师13765817046、 吴老师15985119096、 田老师 1398405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