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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9-06-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街(路)777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640101

旅游管理

12000

 

600405

空中乘务

12000

 

670102K

学前教育

12000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12000

 

600207

交通运营管理

12000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2000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2000

 

540502

工程造价

1200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12000

 

670411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2000

 

630302

会计

12000

 

630801

电子商务

12000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200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12000

 

560103

数控技术

1200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2000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12000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12000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12000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2000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12000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1200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000

 

620201

护理

1200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12000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1200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12000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2000

 

600602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12000

 

560702H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待定

中外合作办学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了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校内助学金。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程序

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及补充条件

    十一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十二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  录取规则
    1、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院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考生所报专业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依次参考综合科目、语文科目、数学科目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排序录取。
    6、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第十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ILINKJ.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7777号
    联系电话:0431-85071877
    联系人:于思引
    第十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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