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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体育学院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1-09-23
  9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我校体育学院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四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为群众体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当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接见了授奖单位及个人代表。
 
  本次评选共评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3252个,其中41个高校基层体育单位获奖,评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534人 。我校体育学院是通过中国龙舟协会推荐的四个获奖单位之一,这也是体育学院首次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2017-2020年,我校龙舟队大力弘扬“齐心协力、敢为人先、同舟共济、奋发有为”的聊大龙舟精神,强化思想引领,成立了龙舟党支部,突出抓实基础、突出服务中心、突出助推龙舟更好发展。先后获评“山东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山东省最具活力健身组织”等荣誉。
 
  龙舟队践行《全民健身条例》,切实贯彻《全民健身计划》,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了《龙舟》通识教育课程,《龙舟训练理论与实践》获批山东省一流课程建设点,并指导多所高校开展竞技龙舟运动,促进了龙舟文化的校内外传播。期间,30名同学入选国家龙舟队,代表国家参加了两次亚洲龙舟锦标赛、两次世界龙舟锦标赛,获得6金5银1铜的突出成绩。教练员吕艳丽及24名同学先后获得体育总局“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国家体育运动一级奖章”。2017-2020年,校龙舟队获得国家级、国际级比赛奖励216项,其中获金牌91枚、银牌45枚、铜牌31枚,四至六名49项,是龙舟高水平运动队发展成就最为卓越的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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